123读书>仙侠修真>我欲修成天>第四十二章:人死鸟朝天

不得不说,这当铺掌柜的办事效率还是满高的,不到一个时辰,楚云怀中便塞了厚厚一堆金票走出了当铺。

这些金票基本上都是千两面值的,万两的也有不少,这还是楚云没有太跟掌柜计较。那些玉器翡翠,包括一些磕坏了的物件,都是打包一个价让给了掌柜,掌柜乐的合不拢嘴,倒也没有太过小气,这也让楚云省了不少事。

但楚云也留下了一样东西,便是那颗拳头大的夜明珠,寻思着没事的时候拿出来把玩把玩也是极好的。

掌柜一路将楚云送至门口,目送着楚云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又抬头看向天空,整个身体沐浴在阳光中,喃喃自语道:

“这白象城的天空,让我想起了年少时在蓝天下的奔跑,如果天天有这样的人来我店里的话,跻身白象城第一当铺也不是难事啊,看来要不了多久,我王大福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到时候……”

“掌柜的,你怎么了?”

“呵呵,没事没事,好好干,在我店里前途一片光明!”

“额!”伙计暗自撇了撇嘴,直接转身去整理柜台了。

……

楚云一路悠悠闲闲的向着那杂货商铺走去,路上又购置了一整辆马车的上好草料,连车带马全给买了过来,赶着马车直接往那商铺去了。

临近黄昏,马车才停在了商铺后面的巷子里。

楚云从车上下来,将商铺后面小院的后门打开,先是进入院子,看了一眼追风马,那马儿依然一身雪亮,只是看楚云的眼神像是有些幽怨。

楚云笑了笑,又转身将那一车草料给弄进了院子,将马车直接赶走了,这才进入了小院,反手将门合上。

他可不想一下养着两匹马,自己又不是马夫,况且在回来的路上,他就发现拉马车的马是一匹母马,而追风是一匹正当壮年的公马,要是院子中总是发出一些怪异的声响,那就有些尴尬了。

将小院简单收拾了一下,又将院中的偏房整理了出来,木床上扑上了新买的席垫,又铺了一层床单,就直接翻身躺了上去。

说实话,楚云虽然总是有些不着调,但对这一世的家人却是十分看重,或者是对感情的重视,但却没想到,自己现在又变成了一个人,这与前世如此的相似,不同的只是这个世界而已。

不过还好,自己有能力为死去的家人报仇,这让他心中多少好受了一些,目前吴家已经被灭了,接下来该考虑将军府了。

但将军府何其庞大,先天高手比比皆是,北威将军自己就是一名先天后期的大高手,这可不是楚云能够抗衡的。

况且现在自己身体中还有因为那血色晶石产生的热毒,说不定还没等他报仇,自己就被玩死了。

“晶石!”

一想到那血色晶石,楚云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这次与吴天阳的厮杀中,他更清晰的感觉到了体内那一缕莫名的气感。

虽然总是时而出现,时而消失,但楚云确定它是真实存在的。

“这股气感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楚云喃喃自语着,虽然现在还无法知道这莫名的气流为何物,但他肯定这是因为晶石的原因才出现的,而且自己的身体也因为那晶石的融入,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身体素质比以前强了太多,耳聪目明,精神充沛,甚至连思维也敏捷了很多。

特别是每次体内那气感出现时,楚云甚至感觉整个人都升华了一般,这天底下他若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莫名的豪气顿生。

楚云脑中仔细回想着从得到血色晶石后,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心里也清楚,自己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那种灼烧一般的痛苦,不知道自己还能扛过去几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消失。

“唉……人死鸟朝天,怕个锤子,就算去到地府,老子也要翻个天,逼着阎王老儿,放小爷再回人间……”

楚云咧嘴一笑,这便是他的性格,天塌下来也要先尬个舞。

“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要先提升实力,体内那莫名的气流,说不定就是先天高手的内劲呢!”

楚云这样想着,伸手从怀中取出了两本藏蓝色线装书册,正是吴天阳的《九闪步》和那《魔云掌》”

将魔云掌书册翻开,楚云定了定神,开始仔细研究了起来。

让他大喜过望的是,书中的一些修炼方法包括口诀之类的东西,楚云现在竟然只是看上两遍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一些晦涩难懂的地方,也只是需要多看两眼就能领会。

甚至可以做到触类旁通,将一些招式在脑海中拆分成多种出招方法,又能将好几种招式连成更为强劲的一招。

这确实让楚云有些震惊了,要知道,之前修习游风步和裂石拳时,那可是耗费了很多的时日,还得在父亲和几个叔伯的讲解中,才能领会其中的一些道理,和口诀中的含义。

楚云心情大好,连续将两本书都仔细看了两遍,在脑海中形成了大致的招式,但却没有立即下床开始演练。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个道理楚云还是明白的,虽然现在领悟力增强,但也不能一口吃成胖子,况且自己还有整整一年的时间。

自己目前的修为在后天中期境界,这段时间突破后天后期应该也不是难事,再加上这九闪步以及魔云掌,也让楚云增加了不少把握。

他要做的,便是在一年后,以唐家的名义,参与皇城第一家族之争。

之前答应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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