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恐怖悬疑>夺舍诸天>第十四章:暗无天日

“蠢驴,赶紧走。”

随着怒吼,是鞭子落下的声音。

王天浑身颤抖,剧痛和饥饿夹杂着疲惫,让他四肢都颤抖不已。

他咬牙支撑,脑袋晕晕沉沉的,眼前一片黑暗。

脖子里的缰绳,就像是风筝线一般,任凭他如何行走,都是围着中心绕圈。

王天已经不知道自己绕了多少圈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或者是一天,或者两天,也或者三个月……

王天自从那天被抓过来,就没看见过光明。

每天从被叫醒,就一直的走,不停的走,然后吃点干草喝点水,接着走。

等到走不动了,他瘫软下去的时候,鞭子就会挥舞起来,死命的摔打。

王天没到这时候,都会咬着牙重新爬起来,接着走……

一直到,他再也爬不起,任凭如何挥舞鞭子,都动弹不得的时候,才会有休息的时间。

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让王天很是难过。

他不知一次梦到自己走不动了,然后眼前的黑布被揭开,看到那强壮的壮汉举着一把锋利的刀,满脸狞笑的走过来。

刀锋锋利,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光。

王天恐惧,却躲避不得。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刀子冲进自己的胸口,刺破自己的心脏。然后他躺在地上,睁着眼,恐惧的盯着不断流淌的鲜血冲胸口流出,将大地染红。

或者,看着壮汉砍断自己的四肢,分开自己的身躯,挖出自己的内脏,直到死去。

他会在梦中惊醒,趴在地上仰起头看着天空。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是王天依旧会仰起头看去。

没有人知道,他看到最多的是李莫愁……

想起最多的是跟李莫愁在一起的日子。

“或许,我真的喜欢她了。”

王天忍不住问自己,身体明明剧痛,却嘴角裂开了一丝微笑。

那个赤练仙子,心狠手辣,杀人不咋样。

但是只有自己知道,她开心的时候笑的是多么没心没肺,也只有自己知道,她生气的时候不止会杀人,也会咬着牙瞪着眼,满脸恼火的抓着拳头张牙舞爪,然后提起小脚砰砰砰的踹他的屁股。

等到发泄完毕,抱着肩膀一声冷哼,扭过头去。

每当这时,王天都会低着头满脸讨好的用脑袋推她的肩膀,推个两三次,李莫愁就会脚下一软哎呀一声站不稳似得要摔倒,然后再次气呼呼的挥舞着拳头一阵猛砸,嘴里哇哇叫着。

“可惜,再也看不到了!”

王天默默的想着,眼泪不自觉的再次流下来。他不是专情的人,在高中就有十几个女朋友,在大学,更是完成了百人斩。

走入社会,也经常光顾一些特殊地方,解救一些十足妇女,为她们的家庭幸福贡献一份金钱。

但是,第一次,王天感受到这种又酸又甜的滋味,或许,这就是爱情。

可惜,他是一头驴子。

第一次,王天对自己的机遇厌恶起来。

穿越的欣喜,哪怕身为驴子,王天心中的高兴还是多过难过的。

但是,此时此刻王天才厌恶无比。

如果他是一个人该多好,哪怕完不成任务,但是与李莫愁在这个世界一生一世,估计也幸福无比吧。

啪!

鞭子声传来,王天心肝一颤,却已经晚了。屁股上火辣辣的疼痛,让他本能的爬起来,然后脖子自然而然的伸到一个地方,开始吃草。

随即,不等鞭子响起,算好时间的王天开始走动起来。

身上沉重无比的木杆拖动着磨盘,随着王天的走动缓缓的摩擦。吱吱呀呀刺耳的声音让王天厌恶无比,但是身体化成的本能,让他一步一步更加稳健。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世界。

曾经为人,吃鸡鸭鱼肉。

如今为驴,被人欺压。

王天渐渐地明悟了,他的心态也变了。

这就是这个世界,从未变过。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野蛮还是文明,本质从未改变。

只有强者,才会享受一切。

可惜,他明白的太晚了。

可惜,他明白的时候,早已经不是那个混吃等死不差钱的宅男,而是变成了身不由己的驴子。

就算想拼搏,也没有了拼搏的机会。

又是一天过去,王天浑身疲惫的躺在地上,身上的肌肉在颤抖,伤口火辣辣的疼痛传来,让王天浑身都在惨。

不身为驴子,不知道驴的痛。

不是鸡鸭,又如何知道鸡鸭想要被你吃?

王天默默地想着,却很快仰起头,看着天空流泪。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还能能不能撑到重见天日的一天。

他只想,趁着自己还没有彻底麻木,彻底被驯服的时候,多想一想李莫愁,将那一张俏脸刻在脑海里。

这样,哪怕以后失去自我,也不会忘记她。

脸颊凉凉的,湿湿的,容貌黏贴在一起。

王天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流泪了,却已经不在乎。

曾经,抱怨生活平静,没有乐趣。

曾经,害怕李莫愁杀了他,畏惧不已。

此时此刻,他才明白自己从未爱过生活,想要再爱或许已经来不及。

他如今才明白,被李莫愁杀死,或许也是自己的幸福吧。

流着眼泪看着天,心中想着喜欢的女人,对于如今的王天来说,这是最幸福的事情。

第二天,依旧不断的行走着,绕着圈,拉着磨,王天丝毫不懈怠。

后背上沉重无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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