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玄幻奇幻>快穿之我只想死>原始部落(14)

阿锦看着面前热泪盈眶的巫,虽然部落里的人归属感并不强,但是还有极少数的人是极为热爱自己部落的。v手机端/

面前的巫大概就是那群极少数的其中一员。像她们这类人,如果一旦部落战败,她是不存在臣服这一说,下场一般就是当场斩杀。

整个春季就在这种忙碌紧张的气氛中度过,七月的某一天,男主带着大部队来到了阿锦的家门口。

阿锦也按照约定带上自己的战士与他会盟,双方浩浩荡荡的向大荒部落的所在地进发。

大荒部落距离天雾部落还有一定的距离,按照他们的脚程最少也要走两天。

而且全部都是穿梭在森林之中,这时男主的金手指就体现出来了。

他对这片森林极为熟悉,带领着众人绕开了很多危险凶兽的领地,尽量减少损失。

阿锦乐得清闲,此时不抱大腿,要等何时抱?她把自家的战士放在他大部队的后方,以求庇护。

阿锦坐在一头巨兽上和他并驾齐驱。

二人闲聊之中,阿锦问起了他的身世,

“可以给我讲讲你和大荒的私仇吗?”

世界之子就像所有的原始人一样,直爽豪迈,阿锦这样问,他反而很开心,

“那是我小时候的事了。我的父母都是大荒部落的子民,他们都是很厉害的战士。”

说到这里,竹的眼神中露出回忆之色,

“大荒自祖上以来便喜欢四处征战掠夺,但那都是首领和巫的决定,子民就算不喜欢也只能服从。”

即便是再厉害的战士也不会喜欢天天杀人抢夺,他们也希望回家休息,好好生活。

“我的父母就在一次出战的任务中丧生了,其实这也不算什么,部落里这种事情很多。父母丧生的孩童便会分配给其他家庭继续养着。也可能是我运气不好,我的新家庭并不美好。”

男主的眼神一直盯着一个方向,阿锦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痛苦与仇恨。

“新家庭养了很多孩子,大大小小,男的女的都有。甚至大部分都是像我这种分配过来的,那个时候食物不多,孩子们吃饭都靠抢。只要饿不死,他们根本不管你的死活。”

他低下头露出一个苦笑,继续说道,

“我那个时候就好像一只瘦弱的小鸡崽,刚离开父母什么都不会。吃饭抢不过,打架打不赢,最严重的一次我差点被他们打死。”

“后来被人发现把我送到巫那边,这才捡回一命。可是你知道吗,我在养伤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巫和首领的谈话。他们只关心食物,资源,和领地。”

“他们把自己的子民叫做血虫,每日只会吸部落的血。而他们之所以经常征战便是为了定期清理血虫,顺便还能找点食物回来。”

竹的双拳紧紧握在一起,双眼开始泛红,

“他们竟然说我的父母是血虫,我的父母帮他们四处征战,在他们眼里只是该死的虫子而已。”

阿锦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他些许安抚,竹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他继续说道,

“后来我的伤好了之后,我便逃了出来。一直独自生活在森林中,一开始在外围生活,后来慢慢的进入了深处。”

“如果我不逃,那我长大之后便是新的虫子,与其死在他们手里,不如死在森林中。”

阿锦听完他的话,心中感叹,不愧是世界之子,猪脚光环就是大。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独自在森林中生存,他一个小孩子不仅活下来了,还变得很强。

“所以你的私仇就是这个?你要给你的父母报仇?”阿锦问道。

“没错,报仇!”

阿锦回想了一下自己部落里是否存在这种问题,还好并没有。

自己部落里的家庭最多一次可以养五个孩子,多了就不会再分配了。

而且随着食物越来越充足,部落里也不存在争抢食物的现象。

大荒部落的做法就好比把自然法则的优胜劣汰放大了数倍。一直不停的淘汰弱小,你想要活着便需要不断的变强,不然最后死的便会是你。

所以大荒部落一直强盛到现在,曾经的天雾部落就是被他们这样搞垮的。反正他们不在乎子民的死活,一次不成再来一次,一直打到你输为止。

“这场战争你有几成把握?”

竹低下头思考了一下,

“五成。”

阿锦眉心一蹙,

“加上天雾才五成?”

“没错,我太多年没有回去了,我也不知道大荒现在到底怎么样了。虽然有传言说很强,但是没有亲眼看到我并不相信。”

“哦?也有可能并不强?”

“嗯,不过我觉得这种概率极小。”

阿锦笑了,

“我给你预言一下如何?”

竹惊奇的看向阿锦,

“你是巫?还会预言?”

“不,我只是随意猜测一下。我猜测你这场战争绝对会赢。”

竹的眼神亮了起来,他的嘴角裂开一个爽朗的笑容,

“哈哈,多谢你的吉言了。”

现在是母系社会转变父系社会的关键时期,而世界之子又是个男人,既然他要站在巅峰,那他很可能会统治这片大陆。

按照主角定律,大荒部落只能算是他一生道路上的一块垫脚石。

这场战争不用想也知道,大荒必败无疑。

甚至阿锦可以猜测一下,如果她没有来,那么天雾部落就会被山部落彻底吞并,然后由世界之子再去吞并山部落。

大鱼吃小鱼,养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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