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都市现代>极品渣男[快穿]>F《我在苗寨当知青11》

楼岚总怀疑自己谈的对象就是以祸害他为乐, 并且证据很明显。

既然知道了绫就是原主招惹的那个苗女,等知道绫是藏鼓头女儿,下一届藏鼓头继承人时, 楼岚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惊奇的了。

月苗寨自古与大雾山作伴, 成为藏鼓头的第一要求就是生来擅蛊。

楼岚在月苗寨住下来,每天上午在楼下给寨子里的孩子们上课,下午就自己写写教案。

如今已经快入冬了, 不是进山采药的好时机, 所以月苗寨基本上已经闲下来, 只各家忙碌各家准备过冬的活计。

这些年都是绫带队进山,现在初冬虫子大多都冬眠了, 没冬眠的也进入了疲懒期, 不爱动弹, 绫闲来无事, 上午就在楼岚那里帮忙,下午就围着楼岚逗他玩。

月苗寨的人都知道楼岚是他们小巫医的对象, 对楼岚很是和气,已经是当成自家人看待了。

在楼岚看来,月苗寨的人似乎十分符合各种武侠小说里对苗族人的概括描述:生性单纯,爱憎分明。

他们接受你时,是真的对你毫无芥蒂真心诚意。

可观原主的下场可知, 如果你背叛了他们,那就是弄死你也不会眨一下眼。

楼岚也就夜里暗自唏嘘一下, 倒没别的想法。

经历了很多,楼岚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纯粹的民风之地, 接受以后反而觉得这样的生活简单平淡。

既然是借,自然要有还。楼岚他们三个被“借”出去的知青老师没七天可以休息两日, 这两日可以回茶坪寨,也可以留在自己教书的寨子里休息。

第一次休息,楼岚回去了一趟,把当初那窝蜂巢带了过来,另外托钟庭找来的书也到了,顺便寄过来的还有养蜂人专门用来喂蜜蜂的糖。

这人情可就大了,楼岚记在心里,准备看看自己这边能不能弄到好东西,到时候让钟庭给寄回去。

也是这时候楼岚才知道当初那两只恶霸大青峰居然是绫养的小宠物之二,绫见楼岚知道她养蛊虫,并没有反感抵触,心情舒畅之下,也忍不住跟楼岚炫耀起自己的宠物。

有当初第二次半夜见面跑丢,导致楼岚四个同伴睡死过去的跳虫,有楼岚见过的大青峰,还有些稀奇古怪的。

楼岚时常在绫身上闻到香味,也是因为她生来能养蛊,虽然不至于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将蛊虫养在身体里,却也是要时不时用血喂养的。

生来体质特殊,加之自幼被秘药喂养,绫的香味是从血液里散发出来的,情动时香味越发浓郁。

至于最后这一点楼岚是怎么知道的,咳,这可就不能对外人言说了。

冬日结束的开春时节,楼岚与绫定了亲,同时从月芫手里接过了一枚蜡丸服用,这是楼岚想要娶绫所付出的诚意。

海市那边,楼岚只去了一封信,说自己在这边遇上了喜欢的女子,准备在这边结婚生子。

信寄出去许久,海市也没个回音,楼岚也不在意,只托钟庭在首都的家人帮忙换购一些在云滇省这边不好买到的东西。

作为男人,哪怕绫总说要养他,楼岚认为自己还是应该有一门能养家糊口的技术。

算来算去,最后也好像只有写写文章适合他。

刚好现在也算是一名老师了,动动笔杆子,看起来也挺搭。

刚好他们也是第一批往苗寨里走的知青,楼岚写写苗寨里的民俗风情青山秀水,歌颂各族人民团结友好,加之文笔流畅优美,透着朝气蓬勃的浪漫,首都的报纸也乐意刊登。

春日里,月苗寨藏鼓庙前的那颗椿树发芽时定的亲,初夏龙舟节时楼岚回到茶坪寨,度过了他在苗寨的第一个赛龙舟。

结束后第六日,在钟庭他们的送亲下,带着“嫁妆”被月苗寨的迎亲队载歌载舞接了回去,与绫在藏鼓庙里拜了堂。

苗族婚俗很多,不过因为楼岚是汉族人,加之绫身份特殊,很多热闹气氛的玩耍项目都被略去了,比之寻常苗族人的婚礼更添了几分厚重肃穆。

像拜堂的地方,也只有楼岚跟绫成亲,才能进藏鼓庙举行。

礼成后,钟庭他们跟着茶坪寨的送亲队伍一起回去了,绫搬来楼岚这边与他同住。

虽然只有两层楼,起居室也只二楼,好在如今他们俩也没孩子,小两口住起来也并不显窄。

晚上,只剩两人,绫打了热水上楼,要给楼岚洗脚。

楼岚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没办法,总被她作弄,楼岚总怀疑这是又要折腾他。

绫皱鼻嗔他:“第一天我给你洗脚,以后你可要对我好!”

知道是习俗,楼岚才松了口气,把脚放进去,也不敢让她如何仔细伺候,只意思意思就把她拉起来坐在自己腿上,俯身弯腰伸手给她把鞋袜也脱了,让她一双细白的脚丫子踩在自己脚背上。

热水抚慰着累了一天的脚,楼岚舒展了筋骨,抱着她说:“不对你好能对谁好?明天我们去镇上,把结婚证办了吧,不然我心里总不踏实,怕媳妇跑了。”

绫高兴得坐不住,在他怀里扭来扭去,洗脚盆都被她踩翻了,就为了转身扑过来咬他嘴巴。

若是往日,女朋友这么热情似火,楼岚自然是又痛又快乐。

可今时不同往日,好歹他也是被明媒正娶进来的,虽然缺个国家发的驾驶证,却也能趁着月黑风高偷偷开车上路了。

楼岚双臂一展,将人紧紧搂进怀里,脚下一个翻身,就把吃得上瘾的坏丫头拖进了床里。

地上,


状态提示:F《我在苗寨当知青1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