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言情总裁>我是女神我无所不能>71. 旅途即人生

与前几任相比,阿初姐并不是一个好主人,但也不坏。

像她自己说的那样,莫为愿意跟着就跟着,反正她既不会随便瞬移出去几千米甩开他,也不会在他筋疲力尽的时候停下来等他,好像莫为是一片不小心落在她肩头的叶子,贴在身上不痛不痒,有风来就飘走便是,至于要飘去哪里,她不关心,更不会回头去看。

头几年的时候,莫为光是跟上她的脚步都很吃力。

他那双脚穿惯了舒适的鞋袜,踩惯了松软的地毯,现在从火刑柱上下来,只勉强有件破袍子蔽体遮掩,自然也不会有鞋穿。

他是魅魔,倒不担心会给脚底板磨出难看的水泡和硬茧,但赤脚走在泥泞的土地上,又穿过长满荆棘的丛林,再来到烈日炎炎的岩石峡谷,好几次他都觉得自己的双脚快要变成了石头,麻木到分不清疼痛和触感。

由奢入俭难,但也没有那么难,真正困难的一件事,是他从此以后都要自力更生了。

要喝水,自己去找;要吃东西,自己解决;没有衣服穿,自己想办法;头发长了,自己打理;就连发情期,都得他自己去千方百计地诱惑和哄骗,也根本没有挑拣对象的余地。

阿初姐不用吃喝,也不用休息,尽管她也会在某些地方停留,但停留多久根本没有规律,莫为也不敢走远,只能就近快速地补充营养和纾解,以前精心培养出来的优雅礼仪和挑剔品味便飞快地通通被他忘在脑后了。

好在莫为渐渐摸清了阿初姐的脾气,知道她虽然冷漠,但基本上有问必答,答必属实,每次在某处停留时,他便会事先去问清出发的时间,这才安稳了不少。

阿初姐说要在这个小镇停留到第二天早上日出的时候,那她就肯定不会在凌晨提前离开。

莫为能确信这一点,还要源于两个相似的场景。

第一个场景是在河边,一位来取水的老妇人摔倒在地,见到他们二人后,向阿初姐招了手,希望她帮帮忙,阿初姐便将老妇人送回了家。

第二个场景是在树下,也是一个摔倒的老人,但这位老人没有向他们请求帮助,阿初姐就视若无睹地从老人身边走了过去。

这让莫为想到了他的钢琴。

只有敲下琴键的时候,钢琴才会发出声音,也只会发出该发出的那一个音。

与此同理,只有先去敲敲阿初姐,她才会回应你,也只会做出确切无误的那个回应。

这个类比让莫为偷笑了很久,也让他觉得阿初姐那张冷脸在不知不觉间变得亲切了许多。

他们两个人走过了很多地方,很多时候都是在同一个区域来回绕圈,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像是要用双脚丈量大地的面积一样。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莫为追赶她的难度,因为阿初姐基本上是在不同的城镇间穿行,慢悠悠的,像是在看风景,也像是在用自己的眼睛记录世界。

她有时候会坐在高高的树梢上看着某个黑人奴隶在烟草种植园里劳作,有时候会在周日的时候忽然在某间教堂外停步,安静地听着里面的赞美诗,有时候也会在河边注视一头被猎人打伤的驼鹿是如何被蚂蚁和苍蝇剥离出一具森森白骨。

莫为对这些漫步和停留一样摸不着头脑,但每次还是学着她的样子,认真仔细地去看、去听、去注视。

他问过阿初姐要去哪里,得到的回答却是哪里也不去。

哪里也不去,为什么要一直走个不停?

莫为很不解,但这是主人的决定,他无权置喙,更不能忤逆。

这一路上也不是没有遇到到麻烦,光是猎魔人就遭遇了好几次。

阿初姐是个不懂避嫌的,他们的行进路线又总是离不开欧洲移民的聚居地,撞见猎魔人队伍的概率还不低,每次莫为都会害怕得躲在阿初姐身后,揪着她的斗篷不撒手。

不过一看清阿初姐的脸,那些猎魔人的敌意就立刻烟消云散,像是躲避瘟疫一样直接掉头就走。

两三次以后,莫为的胆子就大了,也发现了猎魔人队伍里人手一张的画像。

就是对比着这张栩栩如生的画像认出了阿初姐,凶神恶煞的猎魔人们才跑得跟兔子一样快。

后来,他们在路过某个位于海边的新兴小镇上的教堂时,那教堂的大门里站着一个穿白袍戴银冠的少年人,见到他们后笑着打了个招呼,又一直目送他们走远,从那以后,他们就连猎魔人队伍都遇不到了,偶尔远远地看到,那些猎魔人也会迅速撤出他们所在的这整片区域。

最大的威胁消失,莫为行事就有点肆无忌惮了,也因此招惹了不少麻烦。

偷件衣服偷双鞋倒没什么,莫为抓几只野兔或者送一窝水獭也就抵债了,就是不小心睡了人家的女儿或者儿子有点麻烦。

莫为是魅魔嘛,本来就喜欢男女欢情,想要就去要,哪管对方是男是女,是不是已经订了婚,又是不是在上帝面前发过守贞誓言。

阿初姐是绝对不会帮他解决这些麻烦的,哪怕莫为被人家几十号人追在后边喊打喊杀,照样目不斜视地走她的路。

莫为也是在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原来是比这些普通人类要强大很多的。

他原来可以轻而易举地拎起一个成年男人,可以一步跃出普通人三步的距离,也可以直接跳上两三米高的屋顶,躲过那些慢吞吞的箭矢,推开所有软绵绵的拳头。

像是一下子拿到了新玩具的孩子,也像是一下坐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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