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读书>仙侠修真>枪临万界>第八十二章 轮回旧事(二)

熟悉的家,熟悉的卧室,散仙已经暂时忘记了以往的疼痛。这里就是散仙的家,一处比较破陋的院子,屋子也就四间而已(一客厅、两卧室、一厨房),而且还是很低级的难民那种。与二老打过招呼,散仙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一直思考道现在。现在是修炼的时间,为了获得更强大的力量,散仙只能抓紧时间修炼。在接受传承时,散仙从《十度斩道法》中得到了一些信息,知道了这个时代的修炼所需要经历怎样的苛刻。这个时代,已然是“末法时代”,而且已经很久没人飞升了,可见其中的落后程度。从那些信息中,散仙知道了为何那道虚令不叫“霸令”而叫“杀生令”,感情是霸令的是血完全铸成的,而为了正名才去这么个名字,古人的思想真的很难让人理解。“总之绝不能让那个混账来影响我的决断!”散仙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随即盘坐在床上修炼。待散仙再次醒过来时已经天亮了,修真过的可真快。轻松的吐了口气,散仙下床走进了厨房。为二老准备了早餐后,散仙出门打工去了。就这样,一星期过去了,那个恶霸还没有反应,而散仙也果断的修炼出了一丝可以调动霸令的真气。某一天,恶霸终于还是来了。这个恶霸似乎很有钱,满手戴着金戒指,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项链,甚至连牙齿也镶嵌着几颗金牙齿。总的来说他完全就像是个暴发户,一点也没有恶霸的气质。恶霸夹着一根雪茄吞吐着,色眯眯盯着散仙的凶器一阵大量,就差点没有把眼睛塞进衣服里:“小妮子考虑的如何了?我可是给了你很长的时间。”好在现在是夜晚,他们来学校路上拦截自己,如果换做是在家里就不好出手了。“上!”恶霸肥的流油的身躯让人恶心反胃,偏偏还让手底下的小弟冲向散仙。散仙也没有在乎这些冲过来的人,而是把霸令召唤到自己手中:“急急如律令!”霸令十分血红,像是闻道了鲜血的味道,激动的散发着红色的光芒。被霸令的光芒所照射的人,都模糊的感觉道似乎自己失去了什么东西。散仙心中一寒:“血?”若非为了他,散仙也不会修炼如此诡异的功法。不过散仙又舍不得放弃这门可以让她达到目的的功法,毕竟霸体的效果确实是一个诱惑。想想看,遇到各种阵法负面效果影响时,霸体可是让他们也为之头疼的大杀器。迷迷糊糊的,一白一黑两道鬼影出现在散仙面前,把散仙吓了一跳。这两个鬼影都拿着锁魂链和哭丧棒,可不就是黑白无常两个人间收割者嘛!白无常低着头,问道:“不知真人唤小的前来有何吩咐?”散仙愣了一下,才回过神:“这群人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我念在他们有一些是无辜的,决定一切由二位定夺!”“这...”黑无常露出了为难之色。白无常心里一急,若是得罪这位就悲剧了,她手里拿的可是阎王令,于是急忙道:“我等自会禀报阎王!”散仙这才笑道:“如此有劳了!”交代完后,散仙看了一眼瑟瑟发抖吓尿的恶霸,冷哼一声离去。待散仙离去后,黑白无常这才松了口气。黑无常急忙问道:“刚刚怎么回事?”白无常苦笑了一阵,道:“要不是在地府遇见了地藏王菩萨,估计我们这次就惨了。”黑无常迟疑道:“那人?”白无常点了点头道:“菩萨说我们会有一劫,如果刚刚你拒绝了,我们可能就回不去了。”“你的意思?”“她上面有人!”黑无常打了一个冷颤,道:“他们怎么办?”“妈的,落到那位真人手里还能有好?直接让他们去地狱十七层轮流尝一遍!”“说的也是!”言罢,黑白无常用锁链把他们的灵魂都套上,牵着他们走进了地狱中。但二人走后,一个黑衣男子走到了这里。男子放下电话,忍不住骂了起来:“这年头连鬼差也不好混了!这两个家伙竟然要我来处理垃圾!”幽蓝色的火焰遍布了这片尸体,几分钟后都化为了骨粉被风吹去,而那个男子也不见了踪影。散仙这时从黑漆漆的地方走出来,疑惑不已。“这年头连鬼差也出来当善后使了。”散仙摇了摇头,转身离去。其实早在黑白无常出现时,散仙就感觉到事情有些出乎预料。自己手中的霸令,为何会被黑白无常认为是阎王令呢?散仙猜测这可能是阎王令是根据霸令仿造的,威力肯定没有霸令强大。主界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上一世散仙小时候曾今在主界住过一段时间,所以对一些比较好玩的事有些注重。在主界,有一个禁地。这个禁地中就有霸令的传说,以及自己手中的道法来历。可惜散仙没有进去看过,再说也进不去,不然不至于这么两眼抹黑。霸道的功法一般都会损伤经脉,何况是散仙这个弱女子,而化解这些暗疾的也有很多宝物,如生命之泉。散仙也知道自己身体上的暗疾,但实力低微只能处于被动之中,所以散仙无论如何也不会停止修炼。如果散仙已经练成了霸体,那么这些暗疾自然会被治愈,但这也是需要很久的。目前能做的,便是努力修炼,让自己的实力提升,方便以后找到生命之泉后修复暗疾。就这样,散仙度过了自己的高中生活。在修真界,修为一般为辟谷(练气)、筑基、凝神、归虚、转灵、心动、金丹、元婴、化神、大乘这十大境界,而现在散仙的实力处于凝神后期。排除体内多余杂质,练气达至十层,服用筑基丹晋升筑基,再次修炼至筑基十层,凝结丹田内的液态真元(凝神);内敛气


状态提示:第八十二章 轮回旧事(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